2)第378章 科举纳士诏_朕真不是中山靖王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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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说了算的······”

  最终,刘胜也还是没有太急着拍板,而是佯做迟疑的将面前跪作一地的贵族们,都似踢皮球般,踢去了住在长乐宫的窦太皇太后、贾太后婆媳二人面前。

  但毋庸置疑的是:就科举而言,刘胜已经基本搞定了相关既得利益方,也轻而易举的将一众功侯贵戚,绑上了‘考举’这辆马车。

  而这,也正是刘胜费尽周折,甚至强忍恶心,决定给这些蛀虫的子孙给予照顾、特权,所想要换来的。

  ——从今往后,贵族阶级,将成为考举最核心,同时也是最重要的维护者。

  这,便能保证科举一事,并不会像当年,吴起在楚国的变法那样:人亡政息······

  ·

  “诏曰:夫十室之邑,必有忠信;三人并行,厥有我师。”

  “自朕祖高皇帝立汉国祚,尔来足一甲子,外有北蛮匈奴之患,内有诸侯藩王之祸,百姓民稍得安居,亦难免为不止战祸所荼毒。”

  “幸朕祖立汉,乃得元勋功侯百四十五,又历代先皇各有外戚母舅,方使天下稍得安治、百姓民稍得安宁。”

  “然今汉家,得关中、关东、北境、巴蜀、岭南诸地,诸侯藩国十数、郡百十,又元勋功侯之家,或有因罪失国、或有无后绝嗣。”

  “唯宗庙、社稷计,乃以此诏明告天下:古有田齐于稷下设学宫,乃有荀子、韩非等诸贤。”

  “今朕欲法效古之善政,故兴科举,以文考探学子之才,择纳为士,助朕治天下元元。”

  “凡汉之民,爵公士及上、户非商籍者,皆可于秋七月初五日之前,于长安内史纳名。”

  “秋七月十五,兴科举文考,为国纳士······”

  未央宫宣室殿,谒者仆射汲黯第三次宣读过刘胜的诏书,殿试之内,却仍是静默无闻。

  至此,这份被后世人称之为《考举纳士诏》的诏书,便因为在朝议之上三读通过,而正式具备的法律效应。

  从这一刻开始,考举,就不再是单纯的‘天子想要做的事’,而是‘整个长安朝堂都不反对,并且都愿意配合’的最高决策。

  诏书三读通过朝议,汲黯便回过身,略带请示的看了御榻之上的天子胜一眼。

  待刘胜微微点下头,那封诏书,便被汲黯双手托举着,送到了西席的刘舍面前。

  ——根据太祖高皇帝刘邦定下的规矩,天子诏主要分为两种;

  第一种,是完全不关系到国朝大政,天子本人便可一言而决的‘小事’。

  比如赐某人几匹布、几金,亦或是几柄御剑啦

  又或是打某人一顿板子,乃至责令某人闭门思过之类,就都属于这种‘小事’。

  在这种小事之上,天子需要做的,就只是把自己的大致意图说出来,便会有尚书郎根据天子的意图草拟诏书,并适当润色。

  再由天子过目、用印,便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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