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27章 花翁_当炮灰原配沉迷搞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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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街头巷尾打转。自从发现了魏家这个宝藏小摊,他基本上隔天就会来光顾一次。昨天已经吃到了最新推出的猪脚姜蛋,还看了一场热热闹闹的辩论赛,今儿却是为着猪脚姜蛋破例又来的。

  “正巧,我也想知道那家的独门手艺究竟味道如何呢。那就劳烦花翁了,您的位置我给您留着,回来直接给你插个队。想来其他叔伯婶子也都好奇得紧,不会眼红您的。”

  花翁前头本还有十来个二十人,也得等上片刻才轮到他,一听这话,夸了李絮两句,笑眯眯往槐市去了。

  苗氏索性也不急着走,其他闲着没事干的也有留下等花翁回来看热闹的。

  不料,只花了一柱香不到、跟苗氏差不多的时间,花翁就一脸晦气地回来了,手里还拿着个苇叶包,边缘依稀可见有些许油星。

  “花翁,您老人家腿脚可真快,莫不是跑过去的?”有个同是老顾客的来得也勤快,年纪相近,本来两人素不相识,如今也能做个酒肉朋友了,就笑着招呼他。花翁虽然年纪大了,但脚步稳健,走起路来并不比苗氏慢。不过,如果算上买东西付账耽搁的时间,花翁这一来一回确实快得有些过分。

  花翁撇撇嘴:“跑什么啊,就他家那门庭寥落的样儿,连队都不用排,略等一等就能买到手。喏,你们瞧,这猪脚上的毛都没刮干净,凑近了还能闻到一股骚味,可见猪脚本身不够新鲜,血水怕是也没焯过……”

  他又打开苇叶,指着那缺了一口的猪脚给人看,念念有词道:“这猪脚炖的时间也不够,硬邦邦的,一咬差点没把我老头子的牙崩了。姜味也不够浓,鸡蛋就差强人意。要我说,那邵家做个烧饼卖卖得了,怎么总喜欢掺和些自己不擅长的吃食?上回的酱肉夹饼就是这样,这厨艺都是要讲天分的……”

  李絮既狐疑又高兴,差点没仰天大笑出来。

  这花翁真是太善解人意了,比羊元还厉害,活生生就是个自来水啊,还是自发踩一捧一、踩得有理有据、让人挑不出理儿的那种!

  “花爷爷,您再念叨下去,恐怕有人要以为是我贿赂了您故意说好话的。来来来,为了不坐实这贿赂之名,您老人家快快掏钱把东西买了。今儿想来点什么,还是一份猪脚姜蛋和粟米饼夹肉?”李絮努力不让自己笑得太过分,矜持地笑不露齿。

  花翁笑骂:“小丫头就知道挖我的棺材本,我给你做这块活招牌,你就不给我打个折就罢了,反倒催我掏钱,哪里有这么好的事?”

  那相好的老饭友就啐道:“谁不知你花翁家底厚实,还欺负人家小姑娘!城里这么多酒楼食肆,哪个来头不比这丫头大,也没见你替人说这一箩筐的好话!”

  “哈哈~我这一只脚入土的老头子,能在临死之前吃上前面几十年没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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