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414、第十六章_畅游六零年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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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谢谢你,同学。”刘文岚高声应道。一定是林阳过来送好吃的,瞧,哪会瘦下来呢,每个星期天,林阳就将家里小保姆煮的好菜送过来给她,还笑眯眯的盯着她吃,还肉麻兮兮的说,看她吃,比自己吃还美味。

  既然是美食,那刘文岚自然不会辜负。

  可,她慢慢的发现身边人都觉得清华林阳是刘文岚的对象,私下讲讲,刘文岚就当没有这回事,有人问上她,她便摇头,实话实讲:“他是我同学,目前还不是我的对象。”

  紧张的学习氛围,大概维持了两个来月,校园开始了各大社团的招新活动。

  第一大团社便是诗社,中文系是诗社的主力军,陈玉华便是早早就入了诗社。

  而王巧玲选择了乒乓球社,她说在家里有打过,可以保持身材,如今她瘦到了一百来斤的样子,不管是脸蛋还是五官都十分耐看,不惊艳,却越看越舒服的那种,又得了刘文岚的私下建议,在皮鞋里头放了一公分的自制内增高鞋垫,自我感觉良好。

  “文岚,小雁,你们要不要来诗社?”陈玉华询问着两个高个儿妹子,北京大学的漂亮妹子不是很多,今年最出色的两个都在她身边,陈玉华是极为矛盾的,即希望她们加入诗社,增加人气,又希望她们走得远远的,别将自己衬托成小绿叶。

  “我去蓝球社。”马小雁摇头,她与李遥瞧对了眼,私下偷偷交往着呢。还不敢跟刘文岚说,刘文岚说李遥花心的很。

  “我去登山社。”刘文岚随便找了个,登山社一个月有一次的社团运动。诗社里的男生个个怪怪的,不光说话怪怪的,基本还都是超前的非主流,头发留过耳。

  “哦。四个人,分四个系,又分四个社。”陈玉华唉声叹气。

  “远香近臭,咱们不远不近,正正好。”刘文秀笑道。后来,她对林阳说,北大的中文系男生奇形怪状的,约有一半的男生留着不干不净的长发,非要将自己折腾成流浪诗人不可,还是你这三七头显得特别的帅气。

  “不会太短了吗?”林阳腼腆的笑笑。他本来是想剪长一些的,至少得遮住左边的眉毛,可惜那个老师傅一下手就这般短,他只能慢慢留起来。

  “不会啦,男人嘛,就该这般利索样,不说秋天,便是冬天还得隔天洗一回头呢,清清爽爽的,才最帅;可,他们倒好,头发油腻腻的,他们以为‘油头粉面’的油头,就是头发脏的意思呢。”刘文岚悄悄说着俏皮话,也不是她嘴巴刻薄,是那边有几个男生总是送情诗过来,她长得这般高,怎么还有男生敢靠过来呢,真自信。

  林阳抿嘴一笑。

  心下暗暗决定以后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要天天洗头洗澡,喜欢的女生爱干净,难怪她的头发总是有股浅浅淡淡的香,很好闻。

  这天晚上,熄灯后。

  哈尔滨姑娘马小雁突然说:“我们班那个回回考试都垫底的女生退学了,原来是个假冒的,她舅舅是当地的大干部,直接将她与另外一人的对换。”

  “那她舅舅是个蠢的,如果找个普通大学普通专业,那就能混过去。偏偏给她换个最好的大学,最难的专业。”王巧玲好笑道。

  “哈哈,那女生边哭边这般说呢,她不觉得自己这般没有错,都是别人的错。”马小雁笑道。

  “之前有个县集体作弊,最后被举报,领导都受到处分。”陈玉华说起另一件事。

  三人,就这个话题聊了十几分钟,没有听到刘文岚的声音,奇道:“文岚呢,这样快就睡着了吗?”

  “哦,睡着了。”刘文岚刚刚从灵气空间出来,懒散的应了声。

  “睡着了,还能说话的吗?”陈玉华笑语她,文岚宿舍内出了名的能睡觉,爱睡觉的。

  “梦话啊。”刘文岚嘟囔一声,便开始入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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