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14章 摩羯-钟无艳(二)_[快穿]美人十二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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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千千[快穿]美人十二卷!

  不怕流氓犯贱,就怕流氓是神仙。

  显然,我败给了那个流氓实习神仙,所以,继续马不停蹄穿越。

  别问我为什么会答应她,我只想静静。也别问我静静是谁。(==)

  好吧,因为那个贱人说,她根本不是正式红娘,而只是一个实习红娘,对我所做的一切都是违反天条章程的,如果被揭穿,会遭天谴的。但是,只要我能帮她完成那个任务,她就是正式红娘,那这些事就只属于她就任前的实习试炼,不会被追究。

  简单来说,就是——我要么帮她,要么受天谴。

  贱人啊……我还想静静。

  大约我被刺激狠了,所以我这一世,是保持着“我想静静”的扶额姿态出生的。

  为此,接生婆还说了很多吉利话,说我天生以手托额,说明将来聪明,是大福大贵之相。

  我爹娘高兴地赏赐了接生婆很多钱财之后,便开始乐呵呵盼着我长大。

  但是,我这一世是真的太懒,一直沉浸在被实习神仙坑了一把的郁卒中,没兴趣学习,也没兴趣下地,更没兴趣绣花啊琴棋书画什么的。简单一句话,这一世,我除了吃,就是睡,完全看不出任何聪明之处。

  或许,唯一的好处,是皮肤很好,好得离谱。毕竟,睡的多,多得也离谱。

  爹娘对我由最开始的寄予厚望,到后来听之任之,及至我及笄之后,已经完全听天由命了。

  爹爹还好,觉得我有张绝伦的漂亮脸蛋,将来日子应该不会太差。

  娘却不这么想了,作为一个过来人,她深知女人生存于世的心酸,没有大脑只有美貌,更是死得很快的节奏。所以,好几次,她都在没人的时候摸着我的脑袋掉泪:“迎春啊,你可长点心吧。”

  我不是不长心,而是不想长。

  唔,连眼睛都不想睁开好么。

  因为,我知道,这一世,我叫夏迎春。

  是的,你没猜错,我需要爱上的人,是——钟无艳。

  虽然我不是颜控,但,但但但,也不能让我去喜欢历史第一丑女吧!

  哎,一想起来就心塞,我还是去想我家静静好了。

  历史的车轮,总是在“轰隆隆”前进,不会为任何人而改变。到了十五岁的那一天,家乡闹灾荒,爹娘带我逃难,然后,爹娘被半路的土匪叉死了,而我,被人“英雄救美”了。

  是的,你没猜错。救我的人,是齐宣王。就是钟无艳后来的老公。呐呐呐,我呢,就是被后世万人唾弃的夏迎春啦。那句“有事钟无艳,无事夏迎春”的夏迎春。

  “啊,姑娘,你的双亲已然仙逝了。”齐宣王努力做出悲戚表情,但眼神里分明就是很兴奋,“那姑娘你无处可去,不如随我暂且去我家吧。”

  “啊,还是不麻烦公子了。”

  虽然知道历史的车轮不可逆转,但还是要挣扎着拒绝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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