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岁的小鲜肉。
这年纪差,说是父子一点都不违和,果真是老男人。
段琮之一页一页往下翻,企图寻找自己存在的痕迹,翻了三分之二,终于翻到了。
他的照片出现了!
“魏知知第一次进秦恪书房,有些紧张,又有些惊喜,带着些婴儿肥的脸上挂着怎么都掩不住的笑意,这笑意在看到一张照片时微微凝固。照片上的年轻人很好看,仅仅是这一张照片,似乎都让整个空间鲜活起来了。
木质的相框拿在手中沉甸甸的,这一定是他很重要的人吧?魏知知小心地将照片放回柜子。
秦叔叔三十八岁了,他喜欢过什么人也是正常的,魏知知努力说服自己,却怎么都笑不出来啊了。
照片上的人,会不会就是秦叔叔的白月光?
……”
白月光,段琮之愣了愣,原来自己还有当白月光的潜质,他摇头笑笑,随即幸灾乐祸起来,就秦恪那个锯嘴葫芦,能解释就怪了。
事实上在看到这本书之前,他都坚定的认为秦恪是不会喜欢人的。
他可能会找个合适的妻子,组成一个家庭,然后生下继承人,但绝对不会喜欢上什么人。
段琮之继续往后翻,秦恪还真没解释,他直接把人搂在怀里了。
“……魏知知从书房出来就一直情绪不高,时不时就要看看秦恪,眼神湿漉漉的,秦恪将他困在怀里,嗓音低哑:‘闹什么别扭。’”
段琮之有些脸红,别别扭扭地看完了这一段,果然是老房子着火。
长长地呼出一口气,段琮之才继续往后翻。
“……魏知知小心翼翼的看着秦恪,轻声问:‘你书房的照片是谁?’
秦恪目光微凝,片刻后,低声道:‘一个故人。’”
段琮之合上书,不想再看,内心既酸且苦,他面无表情地想:这特么哪里是不会喜欢人,不喜欢我罢了。
毕竟我只是个“故人”
他十二年的陪伴,连命都搭出去了,也不过是换来“故人”二字,何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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