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四章 寻找脸的人 1_解剖师:新概念法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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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认为凶手撕脸和留下英文纯粹是为了发泄变态欲望。如果套用犯罪心理学的学术用语,这种行为称之为行为标识。”

  “行为标识?”

  “细讲起来,话可就多了。简而言之,就是一个人独有的行为特征。在犯罪活动中往往表现在下意识的做出的不必要的行为。通常用它来确定罪犯的性格。”

  胡新月点点头,又摇摇头。“这样说来,我到不认为,凶手这样做仅仅是为了宣泄暴力。”

  “怎么说?”

  “因为我觉的他的意图太明显了。”

  “意图明显?!”

  “如果只是凶手下意识的行为。应该表现的比较模糊随意才对。譬如说在犯罪现场手淫,用衣服包裹被害人的头,挖掉被害人的眼珠……”

  “等等……”郭淮吞咽一口唾沫。“你从哪里知道这些的?”

  “看侦探小说看的啊。我说的不对吗?”

  郭淮没说话。现在的侦探小说都赶上教科书了。我上了那么多年学,难道比不上看两本小说?

  胡新月继续说:“本案的凶手不管是撕掉死者脸皮还是用死者的血写字,都需要花费很长时间耐心的来做。这绝对不是不经意的行为,也不必做的这么精细。他这样做是在传达他的意图。,他有明确的目的性。”

  郭淮琢磨着女友的话。“按照你的思路,凶手形成的犯罪模式,就是通过撕掉死者的脸皮和对应留下的英文findingface,来显示‘被害人找脸’的意图。可是这个意图该怎样解释呢?在这个犯罪模式中,凶手又在扮演什么角色?”

  胡新月重新拿起那张没有人脸的素描画。“姑且不说那个女人的梦是真是假,但是,却给我提供了另外一种犯罪假设。

  “另外一种犯罪假设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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