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003章 奋勇杀狼 慈母情怀_1623崛起北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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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据说大雪封山数日后,经常会有孤狼,甚至是狼群,来到人类聚居地附近,寻找食物。

  这是前世,张天昭在大兴安岭自驾游时,一个鄂伦春族老猎人告诉他的狩猎经验。

  张天昭对此深信不疑。

  他这次溜出部落,就是想在附近,猎杀一匹孤狼或者别的小动物,然后以此为借口,将自己的傻子身份洗掉。

  不要怀疑张天昭的能力,虽然他只有九岁。但作为一个身高已超过一米五零,体重近110斤的“小胖子”,在手里还攥着匕首的情况下,干翻一匹野狼是非常有可能性的。

  更何况他还穿那么多的衣服,脖子也缠着厚厚的毛皮围巾,野狼想一下子咬破他的喉咙,要掉他的小命,也似乎是不太容易的事情。

  张天昭不是个莽撞的人,也不是个视死如归的人。相反他怕死得很,但凡有什么能严重威胁到他生命安全的事情,他都会绕道而行,有多远躲多远。

  但没法闪躲的时候,他也会逆难而上,仔细地制订好完善的计划,然后迅速行动,解决问题。

  该拼命的时候拼命,不该拼命的时候享受美好的生命,这就是张天昭的人生哲理。

  “现在,就是该拼命的时候,不能惜命!”

  吹了两天两夜的北风,在张天昭走出木栅门时,居然奇迹般地停止了。他艰难地行走在静谧的雪原上,不断给自己打气。

  “如果没有野狼,有小兔子,小松鼠或者其他小动物,哪怕是一只乌鸦也行。”

  心里嘀咕着,张天昭环顾四周,发现自己距离木栅门有五十米左右,就停下脚步,静静伫立在雪原上。

  雪原上静悄悄的,没有呼啸的狂风声,也没有簌簌的下雪声,四周如同死一般安静,安静得让张天昭有种被世界抛弃的感觉。

  他不再前行,离木栅门太远,遇到狼群可不是开玩笑的。

  他将匕首拿出来紧握在右手中,左手拿着皮鞘,警惕地向四处张望,搜寻目标——他准备在这里再等十来分钟,如果没有什么新发现,就打道回府,明天再来碰碰运气。

  十来分钟时间很快过去,就在张天昭失望地将匕首插回皮鞘,准备转身回去的时候,他突然发现,在他正前方三十多米的那株孤零零的冷杉树后,慢慢地走岀了一匹野狼。

  野狼目测是一匹变异的鲜卑利亚灰狼。身长一米五左右,皮毛不是的灰色或者灰黑色,而是极其罕见的纯白色。它的后腿似乎不灵便,走路不快,一瘸一拐的,样子十分可笑。

  见到白狼的那一瞬间,张天昭紧张得心脏好像停止了跳动。好在他很快就反应过来,“唰”地抽岀匕首攥在右手,左手握鞘护住胸口,双腿站立成小弓步,摆出一副严防死守,准备博斗的样子。

  眼睛全神贯注地盯住白狼,即使隔着三十多米,张天昭也能清晰地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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