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4章_不爱奶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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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医生把他膝盖上的整块皮撕下来,又倒上消毒药水的时候,陆岁星痛到怀疑人生。自那以后,他跑步都十分小心翼翼。不是即将要体育考试了的话,他是不会随随便便跑步的。

  那次受伤陆岁星还是留了疤。不过不是留在手肘和膝盖,是留在了他的侧腰上。其实侧腰上的伤口是最浅的,按理来说,是最不应该留疤的。不过陆岁星腰上的疤,是人为的。

  那天去处理了化脓的伤口后,医生特意提醒了他,说结痂后不要去抠,抠了之后,非常容易留疤。结果晚上陆岁星洗澡的时候,看着腰侧的血痂,不知为何忽然想起了那天为他处理伤口的萧一崇,想起他用棉签为他清洗伤口时的样子,想起他安慰自己说“这个不太疼”的样子。他淡然的模样,让陆岁星觉得,好像世间没有任何事情能让他觉得棘手,再麻烦的事情到了他的手上都会是小事。

  陆岁星已记不得当时腰间的痛楚,如今回想起来竟只觉腰间泛起一阵又一阵令他心颤的酸麻。

  那天他突然很害怕就此和萧一崇再无联系,万分迫切地想留下些什么,然后,他鬼使神差般地触上了腰间伤疤的边缘,缓慢却坚定地撕开了它。

  很痛,非常痛,痛得陆岁星豆大的泪珠不受控制地往外冒。他用左手一点一点地撕,新生的嫩肉在揭开的伤疤里一点点露出来,鲜红的血液争先恐后地涌出。浅薄的下嘴唇被陆岁星咬得发白,他的右手死死地捏成了拳头,他想将指甲掐进掌心里,想用另一种疼痛取代这种疼痛,不过因为他没有留指甲的习惯,所以这种方法并没有起到什么效果。

  撕开伤口后他又用药水对新伤口进行了消毒,等咬着牙消完毒躺在chuáng上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这样的自己有多么不正常。

  十八年从未喜欢过任何人的陆岁星,那时候还不懂,他对萧一崇的感觉,名叫喜欢。

  后来等腰间再结痂的时候,陆岁星又撕过一次。这一次他特意留了长指甲,掌心几乎被他抠出血了的时候他才发现,一种疼痛并不能取代另一种疼痛。

  他只撕了这两次,他也不确定两次够不够留疤,但无论留不留疤,这样的疼痛经历过后,他确信这已足够另他对萧一崇念念不忘很久了。

  侧腰最后还是如愿留疤了。

  疤痕并不大,大指甲指甲盖的大小,颜色是很浅的褐色,落在陆岁星白皙的皮肉上,像朵枯萎了的小梅花。

  陆岁星每天擦身体rǔ的时候都会特意避开它,生怕一不小心,它就消失了。他总会忍不住对着它发会儿愣,每天的感觉其实都有不同,酸涩的,不解的,茫然的,讽刺的,直到如今的,欢喜的。

  但一直以来,都从未有过后悔的。

  陆岁星生命里的前十九年的情感几乎已经完完全全义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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