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八书·平准书 译文_史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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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汉朝兴起后,承继的是秦朝的破败局面,壮年男子参加军队,老弱运送粮饷,事务繁剧而又财政匮乏,自天子以下备不齐一辆四匹同样颜色马拉的车子,大将丞相有的乘坐牛车,老百姓家无余粒。于是因秦钱太重不便流通,命老百姓另铸荚钱,规定一金为黄金一斤重,简化法令,省约禁条。而那些不守法令、惟利是图的商人囤积居奇以操纵物价,以致物价飞涨,粮价腾踊,米价涨到每石一万钱,马一匹价值百金。

  天下平定后,高祖便下命令,商人不许穿丝绸,不许乘车行路,加重征收他们的租税,使他们经济遭困境,人格受侮辱。孝惠帝、高后时期,因为天下初得安定,重又放宽对商人的法律,然而商人子孙仍不许当官作吏,国家计算官吏俸禄和其他用度,向百姓按需收税。而山林、河川、园囿、陂地、市场的租税收入,以及自天子以下至于大小封君汤沐邑的收入,都作为各主管官员的私人费用,不从国家经费中支出。所以从山东漕运粮食,以供给京都中的官员,每年不过数十万石。

  到孝文帝时,荚钱越来越多,而且轻,于是另铸四株钱,钱文是“半两”,命百姓可以随意自铸钱。所以吴是个诸侯国,但它依铜山铸钱,富可与天子相比拟,后来终于成了叛逆。邓通是个大夫,因自铸钱,财产超过了诸侯王。所以吴、邓氏钱遍布天下,导致了禁止私铸钱命令的产生。

  匈奴常常侵挠北部边境,在那里屯驻很多戍守的士兵,边境屯粮不足供给。于是招募百姓能纳粮给官府或者运送粮食到边地的封拜爵位,最高的可至大庶长。

  孝景帝时,上郡以西发生旱灾,又重新修定了卖爵令,降低价格以招徕百姓;遇赦的罪徒犯重罪罚为官作的,能向官府缴纳粮食以免除罪过。更大造苑囿(yòu,佑)多养厩马以扩大用度,而官殿、列观、车马等也大量增修起来。

  今上(按:指汉武帝)即位不几年,那时自汉朝建国七十多年之间,国家无大事,除非遇到水旱灾害,老百姓家给人足,天下粮食堆得满满的,少府仓库还有许多布帛等货材。京城积聚的钱币千千万万,以致穿钱的绳子朽烂了,无法计数。太仓中的粮食大囤小囤如兵阵相连,有的露积在外,以至腐烂不能食用。普通街巷中的百姓也有马匹,田野中的马匹更是成群,以至乘年轻母马的人受排斥不许参加聚会。居住里巷的普通人也吃膏粱肥肉,为吏胥的老死不改任,做官的以官为姓氏名号。因此人人知道自爱,把犯法看得很重,崇尚行义,厌弃做耻辱的事。那时候,法网宽疏而百姓富实,因而产生了利用财物作骄奢不法事的人,兼并土地的人家以及土豪巨党,以威势武力横行于乡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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